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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教授专题[视频]讲座

汽车三包规定:未明确处罚措施难有约束力

编辑:驾驶网    来源:《央广财经评论》    2011-09-25    👁4062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在官方网站发布最新消息,从现在对汽车三包规定再次征集公众意见并将于10月下旬召开立法听证会,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征集听证陈述人来参加会议,如果立法通过的话,私家车主将可以顺理成章的享受整车质量三包,有法可依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着重强调了销售商的责任,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限期要从开局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其实早在2004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就对汽车三包规定曾经征求过公众意见,但是六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那么这次重新提起到底能不能通过呢?对此《央广财经评论》主持人大民采访了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型市场分会副理事长苏晖

主持人:有人认为跟召回制度相比,汽车三包更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为什么现在更加关注汽车产品的三包呢?它能给消费者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

苏晖:这个消息的公布对于汽车市场大振人心,汽车召回仅仅涉及到制造商的权益和利益问题,当然也影响到一部分消费者,但是汽车三包完全是站在消费者的利益上。

主持人:矛头直指经销商和制造商。

苏晖:对,所以这点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非常关注。汽车三包以前不能出台,是有几个重大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比如三包首先要对车进行包修包退包换认定,由哪一方负责这样的权威检测,我觉得这个问题必须得解决?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后面的问题更无法推进。再者在解决了第三方认证以后,还得靠权威部门来监督,你必须按照规定来执行。如果制造商和经销商从指导方面不能加以调整,三包的执行就遇到很大的难度。

主持人:您觉得这个征集稿征集以后规则会很快能够面世吗?

 

苏晖:我觉得不可能,即使第三方认定了,制造商并没有充分的积极性来解决问题。我觉得有几个典型可以学习,比如原来的中联二手车市场,他提出先行赔付,就很好的避免消费者和制造商直接进行冲突和交涉,这样的措施才能保证三包方案修改出台后能顺利实施。否则这些难题解决不了实施起来非常困难,尽管有一个很好的三包办法,但是执行难。

主持人:其实这个消息听起来很振奋人心,但是仔细琢磨一下里面有很多难点,包括汽车零部件几万个,到底哪个是汽车的经销商所制造的原因,是属于质量问题还是属于使用问题,这个需要怎么去鉴定。

苏晖:所以必须有一个第三方比较客观的。靠制造商鉴定,靠4S店鉴定我觉得不可行,没有权威性或者没有信任度。

主持人:有人说这次征求意见稿没有明确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恐怕难以对经销商产生约束作用,您同不同意这个观点?

苏晖:我非常同意,我们所有的法规这个力度都太小,都是原则性的规定,这个条款必须有明文的规定才能很好的执行措施,让制造商和经销商来高度重视自己的产品质量问题,对消费者负责,否则的话再好的标准只是原则性的处罚,最终解决起来制造商和经销商本身没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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