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现场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指发生事故的车辆、伤亡人员和事故有关的物品、痕迹等所占有的路段或者地点的空间范围。它的客面存在,是判定事故发生过程的依据,对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进而正确处理交通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两大类。 原始现场是指现场的车辆、伤亡人员、牲畜以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品没有受到破坏和变动,仍保护事故发生、发展过程的原有状况。 变动现场:是指事故发生后,由于种种原因改变了现场原有状况的一部分、大部分或全部面貌。这里所说的种种原因通常有以下几点:一是抢救伤者,变动了现场上的车辆和有关物体的摆放位置;二是保护不善,现场上的痕迹被过往车辆、行人辗踏而失去原貌;三是自然因素的影响,例如:刮风、下雨、下雪等影响,现场或物体上遗留下来的痕迹部分或全部消失;四是肇车辆有的是特种车,如: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因任务需要驶离了现场;五是由于道路临时有特殊通行的需要不宜保留现场;六是肇事车车由于声响等情况不知发生了事故而驶离了现场;七是肇事人员企图逃避责任或嫁祸于人而有意部分改变现场上的车辆、物体、痕迹的原始状况,即伪造了现场。 道路交通事故的等级划分,是事故处理和统计工作中都要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等,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如下: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在整编统计中,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统计范围不变动。死亡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在事故处理中,死亡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 |